粵羽:不能欠薪該借錢借錢 知情人:很難按合同辦
粵羽:不能欠薪該借錢借錢 知情人:很難按合同辦
昨天上午,廣州粵羽羽毛球俱樂部董事長高軍和常務副總付迅一起趕往河源市體育局,付迅說是“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直到昨天下午,付迅告訴記者仍在協商。
有這么難談嗎?真有這么難談。結果有了嗎?結果也有了,都說砸鍋賣鐵也不能欠運動員的錢,但運動員的工資到底是多少?聽說林丹在粵羽的年薪是400萬元,那當林丹來討薪,粵羽又該找誰要債?
■新快報記者 李召
林丹一紙聲明,先討出效率
林丹討薪的故事真的有點復雜,用一個時間表先梳理一遍。
●周二晚上9時
林丹微博發(fā)布一則討薪聲明。2016/2017賽季的羽超聯賽,林丹代表廣州粵羽俱樂部參賽,直至現在仍然分文未得。還有另外6名運動員聯合署名。
●周二晚上11時
有媒體聯系到廣州粵羽俱樂部董事長高軍。高軍當時的解釋是,“俱樂部是跟惠州方面,把經營權給了第三方去運營這個事兒。具體跟運動員簽合同這些,一切都是他們去操作的?!睋哕娊榻B,付迅方面就是他提到的“第三方”。同時邀請到林丹,在當時確實是一個對多方面都多贏的局面。只是沒想到最終的發(fā)展卻并不像當初設想的順利?!罢f白點,我作為俱樂部法人,也是背黑鍋了。操作都不是我,但是出來承擔責任,把我抬出來了。我也是受害者,我也一分錢沒有拿到。”高軍接受采訪時說。
●周三上午10時
記者聯系到付迅。作為俱樂部和第三方,高軍和付迅的動作非常高效,已經驅車趕往河源市體育局。付迅告訴記者:“目前我正在會同高總,前往河源市體育局協商解決(薪資)相關事宜。有結果一定第一時間聯系媒體?!?/p>
●周三晚上
事情到了這里已經有了脈絡,林丹找俱樂部討薪,而俱樂部找哪里去討薪呢?高軍、付迅昨晚終于在河源市體育局得到了一個協商結果,下文就將詳細說明。
冠名商150萬元早已到位,資金缺口在別處
廣州粵羽俱樂部,上賽季的全名應該是廣州河源農商銀行。顧名思義,上個賽季,河源農商銀行是廣州粵羽的冠名贊助商,這也是為什么一支名字寫著“廣州”的羽毛球俱樂部,主場卻設在河源的道理。當然,河源市應該還為俱樂部提供其他的方便,而且河源市還有其他大小贊助單位。
那么,討薪的第一站是不是應該就是冠名商?
昨天下午,付迅告訴記者,其實上賽季廣州粵羽俱樂部的冠名商“河源農商銀行”的款項早已到位。
“河源冠名贊助商的150萬元早已收到,不存在拖欠。現在我們會同河源體育局正在向河源政府申請辦賽補貼。不存在拖欠。只是150萬扣除稅費和賽區(qū)的廣告制作費用,剩余的只夠正常的辦賽開支?!备堆刚f。
記者昨天下午向一位知情人士了解到,上個賽季,包括運動員工資在內的所有辦賽費用加起來應該有800萬左右。付迅給出的數字也相差不遠,700萬。然而除去冠名商的150萬,還剩下550萬的巨大缺口。
“缺口肯定是有”,付迅說,“還是那句話,砸鍋賣鐵也不能欠運動員的錢,因為之前是一直得不到一個很明確的結論,今天是有了一個明確的結論,那我接下來就好去操作,該借錢借錢。”
這個明確的結論是什么?對于付迅來說不算是好消息。
“因為現在還有一些小的贊助商資金沒有到位,今天也見了,(向他們)把這個利害關系說清楚了,他們也承諾會積極地響應。另外一方面,我現在會想方設法籌集資金,先拿出誠意來吧,先開始支付運動員的薪金,即便是不夠,也是代表我們的一個態(tài)度?!备堆刚f。
買賣不成,我們說說情義
■鏈接
■疑點
其實高軍說的三贏局面,在一開始的確是一個多方看好的局面。
去年,林丹是在“出軌風波”之后加盟了廣州粵羽俱樂部,準備征戰(zhàn)2016-2017賽季的羽超聯賽。這在當時是一件非常有情義的事情。
為什么這么說?廣州粵羽,在羽超算是有過輝煌歷史,2012年拿過冠軍。去年底賽季開啟提出的目標卻是保級。而林丹當時正需要一個重新開始的舞臺。所以當時的林丹和粵羽,其實都是在為對方雪中送炭。而林丹的到來為羽超、為河源市帶來的人氣,也絕對是讓人服氣的。林丹在河源的第一場比賽,直到晚上11點左右才開始,整個體育館座無虛席。
而林丹也確實講情義。根據記者的了解,林丹與粵羽簽訂的合同,只包括主場比賽。也就是說,400萬的薪水,買的是林丹代表廣州粵羽俱樂部參加的所有主場場次的比賽,按照合同,客場比賽林丹是完全不用去的。
但林丹最終還是去了一場。
那是廣州粵羽的保級大戰(zhàn),做客沈陽對陣遼寧中潤,這一場比賽是羽超聯賽的第6輪比賽,是廣州粵羽的第一場勝利,林丹在男單比賽中以2∶1擊敗了自己的“御用陪練”周文龍。
這就是林丹昨天在微博聲明上寫的“部分運動員為了實現俱樂部保級的目標,還超額參加了比賽場次”,這個“部分運動員”當中就包括了林丹自己。
知情人:
很難做到按合同辦事
在這個人情社會里面,圈內人的事情,永遠不可能扯得明白。所以林丹討薪,注定有很多疑點不能被解釋清楚。
首先是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合同上都會寫明薪資的交付日期,“應該都是賽程過半付一半的工資,整個賽程結束再付剩下的那一部分工資。但實際上,沒有按照合同履行過?!?/p>
那么問題來了,一直沒有收到工資的林丹和其他運動員們,賽程過半的時候、聯賽結束的時候都沒有想到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嗎?羽超聯賽2月2日就結束了,廣州粵羽俱樂部因為沒能晉級到淘汰賽當中,實際上提早半個月就結束了這個賽季,為什么要在四個月之后才討薪,而不是三個月后,或者五個月后?
而這樣的事情是不是羽超聯賽的普遍現象?其實,羽超聯賽的管理不夠職業(yè)化的話題,也已經被來回翻炒了很長時間,什么時候才能看到進步?
同樣的,為什么林丹發(fā)布微博之后,粵羽俱樂部方面第二天就來到河源市體育局協商?林丹不討薪的話,是否一切就按下不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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